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5-04-27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 王根田 段逸超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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