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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5-09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7-015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 1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5 楼 5-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陈海伦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8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9 日 15:00。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25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7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2,248,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32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5863%;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2,93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4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4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5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6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316,800 股,占出席会议
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4,900 股,
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931,400 股,占出席会议
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外资股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钱晓波律师、蒋丽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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