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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7-020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海伦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伟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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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18 日止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
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
银行保函等,上述所有授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18,000 万元,担保
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包括 2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
效。


                                     2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即将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届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海伦、金海芬、陈
朝峰、陆鸣初、陈斌卓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
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相关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
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即将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届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伟、周英、李耀强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提名独
立董事会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相关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

                                   3
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
所审议的第 4、5、6 项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4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海伦: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全国乐器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员,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理事会副会长。2005 年获得宁波市科

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7 年获得宁波十大甬商卓越奖,2007 年被授予中央民族大学荣誉教

授。历任北仑装璜五金厂厂长、宁波海伦琴凳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海伦乐器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

波双海琴壳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该董事候选人通过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8,274,240 股。该候选人除与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其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父子)、

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其与董事金海芬为夫妻)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公司董事金海芬(金海芬为陈海伦之妻)、董事

陈朝峰(陈朝峰为陈海伦之子)、高级管理人员陈斌卓(陈斌卓为陈海伦之侄)存在关联关

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金海芬:女,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菲律宾永久居留权。2007 年被授予“全国

轻工业行业劳动模范”称号。曾任装璜五金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季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永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该董事候选人通过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43,471,400

股。该候选人除与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其与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朝峰为母

子)、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其为该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公司董事陈海伦(陈海伦为金海芬之夫)、董事

陈朝峰(陈朝峰为金海芬之子)、高级管理人员陈斌卓(陈斌卓为金海芬之侄)存在关联关

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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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朝峰: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留学加拿大

就读现代企业管理专业,2008 年 2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宁波北仑海伦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该董事候选人通过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8,079,200 股。该候选人除与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其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其与该公司董事金海芬为母子)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公司董事陈海伦(陈海伦为陈朝峰之父)、

董事金海芬(金海芬为陈朝峰之母)、高级管理人员陈斌卓(陈斌卓为陈朝峰之兄)存在关

联关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陆鸣初: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技师。2004 年被

评为“北仑区优秀青年”。历任宁波北仑钢琴配套厂、宁波新大乐器制品有限公司。2008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

    截至公告日,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陈斌卓: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宁波

中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宁波东方创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公告日,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与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其与该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朝峰为堂兄弟)、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其与该公司董事金海芬

为婶侄),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

公司董事陈海伦(陈海伦为陈斌卓之叔)、董事金海芬(金海芬为陈斌卓之婶)、高级管理

人员陈斌卓(陈斌卓为陈朝峰之兄)存在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男,1954 年 7 月生,大专,助理工程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至 1983 年就职于北京乐器研究所,任职员;1984 年至 1990 年就职于北京乐器研究所,任

检测员;1991 年至 2014 年就职于北京乐器研究所,任所长助理、室主任;2008 年至今就职

于北京乐器研究所(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任秘书长。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15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

公告日,该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周英:女,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北仑区财政局科员。现任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08 年 9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

公告日,该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李耀强: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6

年 10 月起任浙江和诚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16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

公告日,该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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