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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08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陈海伦先生、金海芬女士、石定靖先生、胡汉明先生、陈良君
先生、金江锋先生、陈斌卓先生工作简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为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海伦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海芬女士、石定靖先生
胡汉明先生、陈良君先生、陈斌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金江锋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