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4-1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伦钢琴持续督导期间
2017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伦钢琴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139010125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桃红 联系电话:138101081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重大问题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4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监管、公司治理与运行
规范法律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2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锁定股份承诺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海伦、金海芬、陈朝峰、
陆方伦、胡汉明、石定靖、姚维芳同时承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次发行前所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
是 不适用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海芬的妹妹金海珍同时承诺: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峰在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峰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
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峰在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前海潮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承诺:自公司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
的股份,并委托海伦钢琴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的认购股份办理锁定
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
承诺的卖出交易,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
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
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永盟国际有限公司,以及公
司其他发起人法人股东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企业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云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承诺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
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
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
(1)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
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于承诺人作为公
是 不适用
司主要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
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2)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
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
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
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
之优先选择权;
(3) 自本函出具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
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成为公
司主要股东为止;
(4)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
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
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
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
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
及公司其他发起人法人股东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企业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云乐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向公司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承
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
及其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其本人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
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不占用资金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
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向
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承诺人作为海伦钢琴 是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占用海伦钢琴股份有
限公司的资金、资产,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
公司的资金、资产。
5.其他承诺
海伦钢琴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控制的股东
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承诺:如因浙江省
或宁波市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住
是 不适用
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全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
罚款或损失,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陈海伦家
族在无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金钱赔
付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伦钢琴持续督导期间 2017
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乔 岩 程桃红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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