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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1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8-02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289,8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9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61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9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3     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          08*****014     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

   3          08*****021     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          01*****471     金海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 36 号

       咨询联系人:石定靖、李晶

       咨询电话:0574-86813822

       传真电话:0574-55221607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