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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
时)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是基于未来艺术教育的发展前景和公
司的品牌影响力等各方因素,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拓展艺术教育项目,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公司保持快速稳步的发展,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

    二、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海伦艺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
本,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开拓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加快公司在艺术教
育领域的发展步伐,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海伦艺术教育投
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造成公司并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伦艺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 1.5 亿元。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