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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9-02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根据前述要求,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
策内容进行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5,830,7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3,389,865.19
应收账款                    97,559,165.19
应收利息                     3,171,993.15
                                            其他应收款                      8,522,743.62
其他应收款                   5,350,750.47
应付票据                    53,157,257.3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22,101,610.60
应付账款                    68,944,353.30
                                            管理费用                       35,410,940.96
管理费用                    54,863,594.18
                                            研发费用                       19,452,653.22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 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