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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6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查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及业务
发展需求,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未来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
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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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
问后,我们认为:2018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金额较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是依据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过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续聘天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该公司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
控制的行为,我们认为: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续聘有利于维


                                     2
持公司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濮俊成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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