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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智能钢琴及互联网配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智能钢琴及互联网配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智能钢琴及互
联网配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手续
费在内的项目结余余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我们对此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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