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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沈海霞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周   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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