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20-01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
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1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2019 修订)(财会[2019]1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
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
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
2
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
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4、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2)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
(3)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
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政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