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5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陈朝峰先生、石定靖先生、胡汉明先生、陈良君先生、金江锋
先生、陈斌卓先生工作简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
聘任陈朝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石定靖先生、胡汉明先生、陈良君先生、陈斌卓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金江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已可解锁,本次解锁的对
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57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按规定解锁 6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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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票,同意公司办理相关的解锁手续。
独立董事: 王 伟 李耀强 王伟良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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