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7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8-05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在上海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00—2018 年 12 月
1
18 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周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2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
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3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18年12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有效,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206(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 4 楼 证券事务部
4
2、 联系电话:021-31016917
3、 联系传真:021-31016909
4、 联 系 人:佘嘉音、王曦
5、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
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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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委托人)现持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股份______________股。兹全权
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
华虹计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
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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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14日16:00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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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30
2、投票简称:华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
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 委托价格
议案1 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③“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的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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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
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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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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