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1-1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钱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我们认真核查了钱亮先生的
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我们认为钱亮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钱
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
背景、工作情况等,现就公司董事会补选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钱亮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任
岗位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以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钱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尤建新 _____________
朱扬勇 _____________
陈德荣 _____________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