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0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
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
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七次会议 11 日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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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虹挚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八次会议 25 日 公司《2018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九次会议 23 日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十次会议 月 26 日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或
出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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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
关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
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
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核查, 公司 2018 年度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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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
规定。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
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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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 2019 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治理
水平。监事会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办事,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加强自身建设,督促监事会成员
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监事会
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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