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19-09-16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9-07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5:
00 在上海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发布了《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
现将会议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8 日 15:00—2019 年 9 月 19
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2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秦伟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宇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钱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葛永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党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
3.01选举熊承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鲍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第 1、2、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
津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
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4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19年9月16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有效,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01206(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 4 楼 证券法务部
5
2、 联系电话:021-31016917
3、 联系传真:021-31016909
4、 联 系 人:彭凌祺、王曦
5、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
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5330
(二)投票简称:华虹投票
(三)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4人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1 选举秦伟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宇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3人
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葛永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党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应选人数2人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熊承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7
3.02 选举鲍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分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对非累
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第1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第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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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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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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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委托人)现持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股份______________股。兹全权
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
华虹计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4人 选举票数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1 选举秦伟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宇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钱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1.04 选举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数
11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2.02 选举葛永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2.03 选举党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
应选人数2人 选举票数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熊承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鲍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意 对 权
4.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
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2)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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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2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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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姓名
个 人 股东 身 份 证 法 人 股东 法 定 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9月16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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