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9-093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

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会[2019]6

号《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

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

准则37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

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

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

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除上

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

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