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2-1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战略发
展用地,是解决公司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需求的重要举措,也为公
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拟购买土
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议案所涉关联交易的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公
允合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过程透明,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所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与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党小安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