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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0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

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

[2019]16号文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

据财会[2019]1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

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

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

[2019]1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

月 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16号及财会
[2017]22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

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

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二)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

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