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已取消)2020-06-19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2、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1)《关于增加一项<公
司章程>修改内容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25.61%股份的
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在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
司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提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根据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在公
司 6 月 6 日公告的《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提议增加《公司章程》第
四十一条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增加内容是“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
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该增加内容作为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七)项
内容,本条原有第(十七)项修改为第(十八)项。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
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
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
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
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
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
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
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
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的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
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难以实施、或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
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
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
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所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
更。现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计
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第13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
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
午1:30-4: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0
年6月22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效,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206(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1016917
3、联系传真:021-31016909
4、联 系 人:文馨、王曦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
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5330
(二)投票简称:华虹投票
(三)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计 √
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议案》 √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
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委托人)现持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股份______________股。兹全权
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
华虹计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
行使如下表决权。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8.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 √
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 √
议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 √
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
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4:30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