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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新后)2020-06-23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2)。经审核发现,原通知中会议出席对象表述有误,

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更正后: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附件《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上述更正

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和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和《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定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28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计

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9项、第13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

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

午1:30-4: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0

年6月22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效,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上海华虹计通

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206(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1016917

    3、联系传真:021-31016909

    4、联 系 人:文馨、王曦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

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5330

    (二)投票简称:华虹投票

    (三)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计            √

            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议案》                    √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

          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委托人)现持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股份______________股。兹全权

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

华虹计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

行使如下表决权。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8.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         √

           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增加一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的          √

         议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          √

         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
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4:30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