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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0-08-0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根据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

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

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

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

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

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

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
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华虹计

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ghai Huahong Jitong Smart System Co.,ltd.

   (3)设立日期:1997-04-25

   (4)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 号 H 幢 3-4F

   (5)股票上市时间:2012-6-19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华虹计通

   (8)股票代码:300330

   (9)法定代表人:秦伟芳

   (10)董事会秘书:文馨

   (11)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楼、

11 号楼

    (12)邮政编码:201206

    (13)联系电话:+86(021)31016917
    (14)传真:+86(021)31016909

    (15)互联网地址:www.huahongjt.com

    (16)电子信箱:hhjt@huahongj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坚,其

基本情况如下:

   张坚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

务师。2012 年 11 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EMPACC 会计学专业。曾任

江苏扬州邗江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现

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华明电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0 年 8 月 19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

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

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

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

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

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

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收件人:文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楼 4 楼 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1206

   联系电话:+86(021)31016917

   公司传真:+86(021)3101690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4)由公司聘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

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

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

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

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

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

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坚

                                              2020 年 8 月 7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

文、《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

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坚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

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                                                                 同    反    弃
                               议案内容
 号                                                                 意    对    权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
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