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2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闲置资产出租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
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租金收益,增加业务收入。交
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资产出租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张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