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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4-1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虹计通
股票代码:300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55弄2幢1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需经股东大会

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其他必
须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审批机关的备案或批准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虹计通智
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虹计通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 ........................................................ 17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虹计通、上市公司    指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松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
                      指
江国投                      公司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
《战略合作协议》      指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55弄2幢11层

法定代表人            马崎峰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4日

注册资本              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63120873XR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本区资产经营、管理、置换、投资。【依法须经

主要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董事及其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马崎峰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董事兼
王浩峰     男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总经理
 徐皓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王卫星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刘旺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沈健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李翔宇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李颖琦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夏超群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沈永毅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徐木松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否
    注:上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为截至目前的实际情况,当前工
商登记为最新版本。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华虹计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是基于对上市

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从而进
行的一项战略投资行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因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而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

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前,松江国投未持有华虹计通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虹计通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松江国投            0             0%         21,156,558       10.61%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
 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松江国投将以自有资金全额认购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21,156,558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2021年4月16日,华虹计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同日,松江国投与华虹计通签署《股份认购协

议》,松江国投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拟现金认购华虹
计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1,156,558股。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华虹计通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他必须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审批机关的备
案或批准。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8
    甲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
司”)

    乙方: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其他合同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9元/股。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

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
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甲方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2、认购金额、方式及数额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乙方承诺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认购金额及数额:

    乙方本次发行股份的总认购金额(“总认购金额”)为15,000.00万元,乙


                                   9
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21,156,55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募集资

金总额和乙方的认购金额不作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及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随着发行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后
由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按如下公司确定:
    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乙方认购金额÷标的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如调整后发行股票数量存在不足1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发行数量;

认购金额超过调整后的标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调整后的乙方认购股票数量之
乘积的部分款项,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则乙方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
量将由甲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

定且乙方收到甲方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
的认购款缴纳通知后,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

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总认购金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甲方应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总认购金额进行

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应尽其合理努力使该等注册会计师尽快地出具验资
报告。
    验资报告出具以后,甲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里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

交将乙方登记为认购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前述登记完成后可行使


                                 10
其作为认购股份股东的权利。
    4、限售期

    乙方的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36)内不得转让。乙
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甲方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的
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如需),并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
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三)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以下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1)本次发行已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2)就本次认购履行完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程序;

    (3)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出具同意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认购本次发行的决议
/决定;

    (4)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5)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2、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3)因证券市场或行业波动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认为本次发行
无法实现通过双方战略合作有助于甲方发展之目的,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或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发行而终止本协议;


                                 11
    (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乙方出
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认购价款的,则构成乙方
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应缴纳认
购资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发行结束日前的任何时间,如果 (i)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
何规定,且(ii)在守约一方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一方立即采

取行动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后的30日内,违约一方没有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
则守约一方可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3、双方互相承诺,任何一方如因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或
承诺而导致对方蒙受损失,该方应给予对方足额赔偿。
    4、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或全部义务而导致对
方蒙受损失,该方应给对方足额赔偿。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新股已履行的决策及尚未履行的批准

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

    (2)尚需履行完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程序;

    (3)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

    (4)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12
    (5)尚需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其他必须的行政审
批机关的批准(若适用)。

    五、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和《股份认购
协议》的约定,在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外,暂无其他重大交易或相关安

排的计划,若未来有其他安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获得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松江国投本次认购获得的华虹计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华虹计通
股票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址: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021-31016917

       联系传真:021-3101690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虹计通                  股票代码           300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 地                        555弄2幢11层
                   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选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A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1,156,558股
                                       变动比例:10.6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
及方式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
                                             股份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否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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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马崎峰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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