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党小安)(离任)2021-04-22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本人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本人2020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五次,股东大会
共计一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董事会会议,未列席股东大会,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
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0年度任职期
间历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0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
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支持,没有妨
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第九次会议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经营班子 2019 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实施方
案及 2020 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 2020 年度
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此外,本人还对2019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在任职期间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协助公司建立
科学民主的董事会选举程序,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
有效实施,任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
责,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计划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
审核公司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
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对薪酬政策等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流等
多种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认真审核,
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
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党小安
2021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党小安)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
党小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