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年度)2021-06-0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6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875号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规定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
出的认定。
一、 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虹计通申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虹
计通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
起上报。
三、 管理层的责任
华虹计通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
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五、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虹计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正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丽丽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存在一些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
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
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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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内控建设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
会为监督机构的运行体制,依法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
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重视内控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内控建设有效性,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制
度加电子信息化技术”建设,完成内控体系一期建设,结合企业业务落地情况形成了企业风
险管控清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制度建设,形成涉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项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
制度,最终形成一级制度21项、二级制度29项、三级制度59项,为公司业务规范发展确定制
度保障。公司在此制度基础上,将制度与钉钉办公系统进行了重构,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
目前公司审批流程全面电子化,过程明晰、责任清晰、痕迹可查,通过制度加电子信息化技
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堵住可能的风险点,提升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
按照内部建设不断优化改进的总体思路,公司在内控建设一期顺利上线ERP系统的基础
上,积极启动二期内控建设工作,制定了内控二期建设工作计划。
2、社会责任
2020年春节前后,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严重形势,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及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各项措施,构建防控体系。
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各类社区共建、安全及消防演练活动活动。组
织职工无偿献血,2020年公司在职员工总数197人,参加献血职工人数为22人,占职工总数
11.17%;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工会作为公益活动和救灾及捐助的具体实施部门,对口
支援贫困地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企业文化
2020年,公司注重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通过多样性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
融合,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抓好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高政治站位,扎实
开展四史教育,通过集中党课、外出参观、座谈交流、联建共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树立坚守信
念,坚持奋斗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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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运营和管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根据最新法规政策重新修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募集资金的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
安全和有效运行。
5、资产运营和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归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
事业部负责业务类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资产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与维
护、业务流程审核与账务核算处理;采购部负责固定资产申购预算价格的合理性确认及落实
具体采购工作;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保管工作。以“谁使
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
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固定资产对账与盘点清查由实物归口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资产财务部定期核对各自负责的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6、采购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制度,审批
流程使用钉钉流程,对采购过程中包括职责分工、采购计划与申请、采购执行、采购验收、
付款审批与执行、监督检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对供应商选择、比价、过程中的所有记
录均做了钉钉流程审批,过程留痕,合同自动追踪归档以作备查和后续监督检查。
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关联关
系和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回避措施和信息披露以及关联
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等;根据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的不同,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同时,公司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门出文规定了相应防范措施、处理
原则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与处罚。 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了
有效执行。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就对外担保规定了相应的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审
批手续,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还特别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相应的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
决。公司针对对外担保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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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股权管理、人事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经
营及决策管理、投资管理、信息上报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方面进行了规范。而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由于子公司完全由母公司控制,所以基本遵照执
行母公司的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制度,且相应的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
行,能在对分子公司的管控方面发挥较好的作用。
10、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报备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简明清晰和通俗
易懂。
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定了完善的控制制度,且相应的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11、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
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对公司重点领域如采购、合同、项目、费用执行等
内部控制的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
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本体及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涉及每个业务
部门及各个运营环节,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等;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与财务信息真实性、资产安
全完整性等相关的关键业务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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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以本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5%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2%≤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5%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
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
不利影响;
2-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重要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以本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2%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2%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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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2-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重要缺陷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较低;
一般缺陷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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