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08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上海
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本次议案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
行,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修订
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张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