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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伟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54,908,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804%,其中:出席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358,96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11,54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7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0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10,772,8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941%。

    2、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叶金莲、
宋若云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共计 8 项提案。本次会议 8 项提案均为普通提案,以普

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4,05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4,05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7.65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修订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851,6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23%;

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

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1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54%;弃权3,8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8%。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薪

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583,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62%;

反对4,05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7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3458%;反对4,05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7.65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董事长秦伟芳女士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叶金莲律师、宋若

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

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

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