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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永彬)2022-04-1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六次,股东大会共计一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一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1年度历次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本人对2021年度召开的历次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

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

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
第二十二次会
议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同意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案》、
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议               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经营班子 2020 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实施方
                 案及 2021 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 2021 年度
                 薪酬计划的议案》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修订 同意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版)》
议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此外,本人还对2020年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协助公司建立

科学民主的董事会选举程序,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

有效实施,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投资建设新项目、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
规范公司运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勤勉尽职的

工作原则,在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

议,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计划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认真审核

公司内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并对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及进

展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实施了有效的

指导和监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流等

多种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认真审核,

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

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2年,本

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葛永彬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