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61 号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三、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4 四、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 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61号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 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1年 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鉴证报告第 2 页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鉴证报告第 3 页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5.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主承销 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 29,4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0,600,000.00 元,以上款项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06 月 12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沪太支行(账号 31634003001842087) 的人民币账户 27,880,000.00 元、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西南支行(账号 0224014210003809)的人民币账户 54,480,000.00 元、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上海 漕河泾支行(账号 7311120182600060768)的人民币账户 21,000,000.00 元、存入公司 开 立 在 中国 银 行 上海 市 浦东 开 发区 支 行( 账 号 453361720519) 的 人民 币 账户 167,240,000.00 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1,5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63,998,5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638,500.00 元。以上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 第 113418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全部资金已 按规定存放于公司专户。 (二) 2021 年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底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完毕后,已于 2021 年 4 月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专项报告第 1 页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63,998,5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4,000,000.00 减: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房产金额 100,011,060.00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49,033,645.06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49,033,645.06 本年度投入 0.00 募集资金余额 50,953,794.9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208,052.0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25,053,658.61 本年度金额 154,393.45 减: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6,161,847.00 减: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止,节余 募集资金金额 23,369,765.63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 5,871,750.46 元,合 计专户资金余额 29,241,516.09 元,其中 2019 年 12 月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 元, 2020 年 3 月补充流动资金 1,241,516.09 元。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进 行销户。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项。会议决定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36,690,642.75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1,890,118.67 元后,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9,679,475.9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流动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三个银行账户:民 生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兴业银行 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华 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报告第 2 页 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 期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开设了 1 个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453361720519,该账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南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0224014210003809,该账户仅 用于公司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太 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31634003001842087,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7311120182600060768,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2012 年 06 月 28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为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沪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西南支行、中信银行 上海漕河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账户:7311120182600060768,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进行销户。 公司“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止, 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太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 31634003001842087, 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进行销户。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天通知存款 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453361720519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 截至全部募集资金销户完成之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 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 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 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 专项报告第 3 页 会、监事会。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止,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3,369,765.63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 5,871,750.46 元,合计专户资金余额 29,241,516.09 元,其中 2019 年 12 月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 元,2020 年 3 月补充流动资金 1,241,516.09 元。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进行销户。 2、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项。会议决定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36,690,642.75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1,890,118.67 元后,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9,679,475.9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流动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三个 银行账户: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 户;兴业银行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七天通知存 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补流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销户。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 4 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节余资金合 计 2,013,367.72 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资金存放 于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45336172051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补充流动 资金全部转出金额为 2,014,661.21 元,超募资金补流完毕,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募集资金适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263,998,500.00 入募集资 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4,326,354.94 入募集资 267,371,06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58% 金总额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效益 预计 态日期 重大变 分变更)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轨道交通自动售 2020 年 10 月 检票系统研发及产 是 54,480,000.00 36,690,642.75 - 36,690,642.75 100 - 是 否 14 日 业化项目 2. 轨道交通自动售 检票系统研发及产 17,789,357.25 不适 是 - 17,789,357.25 - 100 - - 否 业化项目永久性补 用 充流动资金 3. 非接触式 IC 卡 电子支付系统及产 是 27,880,000.00 4,510,234.37 - 4,510,234.37 100 已终止 - 否 是 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4. 非接触式 IC 卡 不适 是 - 23,369,765.63 - 23,369,765.63 100 - - 否 电子支付系统及产 用 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5. 技术中心建设项 2016 年 6 月 是 21,000,000.00 7,832,767.94 - 7,832,767.94 100 - 是 否 目 30 日 6.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否 - 13,167,232.06 - 13,167,232.06 100 - - 否 用 性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3,360,000.00 103,360,000.00 - 103,360,0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64,000,000.00 1.补充流动资金 2.购买生产及办公用 100,011,060.00 房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4,011,060.00 合计 103,360,000.00 103,360,000.00 - 267,371,060.00 -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是 AFC 系统技术提升和核心部件研发、AFC 系列化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形成全系列的 AFC 系统及终端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品;设立分支机构,初步建立全国性的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网络,力争在全国城市轨道交通 AFC 系统市场上取得快速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 增长。目前公司已完成 AFC 系统的技术提升、 核心部件和 AFC 系列化终端产品研发,建立了全国性市场销售和技 术服务网络,具备了全国市场持续拓展的核心技术和市场机构,并先后在天津、徐州、西安等地进行了开始了 AFC 系 列化产品的实施应用,可以说基本达到了项目的建设目标。但同时公司因考虑到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市 场需求不断变化,为保障公司紧贴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节约的 原则,公司决定取消 AFC 产品产业化总装基地的建设。公司于 10 月 14 日正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进行结项,将节余资金总额 29,679,475.9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剩余 超募节余资金合计 2,013,367.72 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20 年 10 月 23 日,该超募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金净额为 160,638,500.00 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00.00 元,用于支付购买房款 100,011,060.00 元,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 5,385,927.72 元,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 2,013,367.72 元。该资金存放于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45336172051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补充流动资金全部转出金额为 2,014,661.21 元, 超募资金补流完毕,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1、“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止,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3,369,765.63 元、 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 5,871,750.46 元,合计专户资金余额 29,241,516.09 元,其中 2019 年 12 月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 元,2020 年 3 月补充流动资金 1,241,516.09 元。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3,167,232.06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 1,897,557.73 元,合计 专户资金余额 15,064,789.79 元,已于 2016 年度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项。会议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36,690,642.75 元,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1,890,118.67 元后,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9,679,475.9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原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流动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三个银行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0224014210003809 资金余额 6,777.23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资金余额 29,818,764.04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资金余额 6,159.38 元。最终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以全部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 兴业银行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所有节余募集资金最终以 29,985,829.67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违规情形。 其他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对应的原承诺项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际累计投入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目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金额(2) 生重大变化 (1) 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 无 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 - - 4,510,234.37 - 已终止 - 不适用 不适用 发及产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 2020 年 10 月 14 无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 - - 36,690,642.75 - - 不适用 不适用 日 目 合计 - - 41,200,877.12 - - - - - 1、“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 止 ,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23,369,765.63 元 、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后 金 额 5,871,750.46 元,合计专户资金余额 29,241,516.09 元,其中 2019 年 12 月补充流 动资金 28,000,000.00 元,2020 年 3 月补充流动资金 1,241,516.09 元。 2、“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项,会议决定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36,690,642.75 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1,890,118.67 元后,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9,679,475.9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流 动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三个银行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南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 0224014210003809 资金余额 6,777.23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 角场支行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资金余额 29,818,764.04 元,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资金余额 6,159.38 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全部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民生银行募集资金 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兴业银行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所有节余募集资金最终以 29,985,829.67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