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6-21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是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公司发展
规划等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
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发行事项。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张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