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计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8-26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
25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9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秦伟芳、陈宇峻、钱亮、倪笑冰、冯锦锋、
厉洋、葛永彬,其中冯锦锋、厉洋、葛永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同意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1,69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张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