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计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0-25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之情形。
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聘任钱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晓栋先生、文馨
女士、彭凌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文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冯锦锋、厉洋、葛永彬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