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计通: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0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五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此次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冯锦锋、厉洋、葛永彬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