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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2-08-20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
月18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200万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
分配利润12,4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
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1、经审阅姚维品女士的学历、职业经历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姚维品女士
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其本人已通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
试,符合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姚维品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3.2.4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
   3、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的事项,聘任姚维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杨    政                王 慧 田                王      曦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