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2-11-15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2-029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苏
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决定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六)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 478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增“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的
议案》
2、《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
00 至下午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7:
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512-62520928)到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 478 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点至 9 点 50 分进行签到进场。
四、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 478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姚维品
联系电话:0512-62588956-852
传真:0512-62520928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苏大维格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增“新建
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二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 17:00)
附件2: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12年11月30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
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