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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公告2013-08-1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3-033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2013 年全年拟与关联方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欣纸
   业有限公司、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8500 万元。
       除上述年初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 201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外,由于关联
   方内部业务发展调整,公司需补充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下为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具体情况:


        一、追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原预计 2013 年交   2013 年全年交易
 原预计关联方       新增关联方         交易内容
                                                           易金额              金额
浙江亚欣纸业有
                                   销售微纳光学产品    不超过 3000 万元
限公司
                                                                          不超过 3000 万元
                 浙江亚欣包装材
                                   销售微纳光学产品
                 料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可能
   发生变化;如关联方即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控制的美浓集团下
   属企业以及江苏金之彩集团下属企业内部业务调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发生具体业务的关联企业可能发生变化,除公司 2013 年 4 月 19 日《关于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披露及上表中
的关联企业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江苏
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企业亦可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发生具体交易时以进展公告的形式具体披露交易情况。


    二、补充的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住所为
杭州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法定代表人管爱林,企业性质:有限责
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膜制品和纸制品;销
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
资产 111,179,247.29 元,净资产 64,363,100.00 元,2012 年度无营业收入,
也无利润。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278,300,970.72 元,净资产 66,479,673.45 元。(以上 201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2013 年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兄虞樟良控制
的企业。虞樟星持有本公司 8,218,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26%。
    (二)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补充的主要关联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还可能与虞樟
星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和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微纳结
构光学产品方面发生交易。本公司将在发生具体交易时以进展公告的形式具体
披露交易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微纳结构光学产品主要为
包装用定制化镭射膜和镭射纸产品,由于该类产品所使用的技术难度大、工艺
复杂,目前行业内具备该类型产品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本公司为该类
型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且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为上下游关系并长期合作,熟悉
产品性能要求,生产工艺磨合较好,因此关联方向本公司采购。


    四、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
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
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良影响。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审议程序
   1、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情况已经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择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3 年平安证券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4、平安证券对苏大维格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无异议。


    九、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购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与 2013 年 4 月 19 日《关
于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披露的其他关联方购销框架协议一
致。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