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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8-14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3 年半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
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告期内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非公允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201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三、关于201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四、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


   杨    政                王 慧 田               王    曦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