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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06-17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
担保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经过
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江苏高科技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的人民币4,000
万元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
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维业达本次贷款是满足经营所需资金需求,属于公司
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   政                 王慧田               王   曦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