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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4-045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
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
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
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
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
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已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该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
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
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
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该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