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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4-10-2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4-047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决定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召
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9 日—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三楼多功能
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虞樟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蒋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朱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庄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选举王庆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仇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2 选举倪均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5、6、7、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独立董事、非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有权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
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但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议案所投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上午 10:
 00 至下午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4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7:
 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512-62589155)到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14
 年 11 日 10 日下午 13 点至 13 点 50 分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331;投票简称:维格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
 案 2 至议案 4 的子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
 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
 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以此类推。对
 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董事, 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委托价格
 序号                                议案
                                                                    (元)
总议案   表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决                     100.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虞樟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蒋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2.4       选举朱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庄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3.2       选举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3.3       选举王庆康为公司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仇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01
4.2       选举倪均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02
5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7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7.00
8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
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②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
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 或其他相关
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
申报规定如下: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②“申购
价格”项填写1.00元;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
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
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
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2、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
弃权。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姚维品

    联系电话:0512-62868882-881

    传真:0512-62589155

    2、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
原件到场。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苏大维格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表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决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2.1        选举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虞樟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蒋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朱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3.1        选举庄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选举王庆康为公司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4.1       选举仇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2       选举倪均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
5
        的议案》
6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8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议案 2 至议案 4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

数,否则无效。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之积(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有权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

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但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议案所投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

决: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可以: □                                不可以: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 201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1 日 10 日)
附件二: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14年11月7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
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