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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子公司客户胜华科技应收账款事项的进展公告2015-04-2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5-021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客户胜华科技应收账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27 日,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的客户台湾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科技”)公告,胜华科技接获台湾台中
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重整。
    选派林建男、潘正雄、曹永仁三人为重整人。
    选任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慧君、何淑芬三人为重整监督人。
    债权及股东权申报期间及场所: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起至同年五月二十六
日下午五时止,在台中市潭子区台中加工出口区建国路十号(即胜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处所)。
    记名股东之权利依股东名簿之记载,无须申报。债权人及无记名股东之权
利未经申报者,不得依重整程序受偿及行使权利。
    所申报债权及股东权之审查期日及场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上午十时在
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号本院七楼礼堂。
    第一次关系人会议期日及场所: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时,在台中
市潭子区台中加工出口区建国路十号(即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处所)。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维旺科技应收胜华科技款 1,166.28 万元,本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对胜华科技按 90%单项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 1,049.65 万元。公司会及时进行债权申报,由于胜华科技重整方案
尚未明确,公司将继续追踪胜华科技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自身的债
权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