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5-08-06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5-036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现将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增持前 本次增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增持方 增持前持股 增持后持股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持股比 持数量 均价(元 持股比
式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股) 例
定向资
2015 年 7
产管理 10,327,677 11.11% 100,000 38.31 10,427,677 11.21%
月 28 日
计划
虞樟星 董事
定向资
2015 年 7
产管理 10,427,677 11.21% 100,000 34.79 10,527,677 11.32%
月 31 日
计划
董事兼 2015 年 8 竞价交
朱志坚 1,163,284 1.25% 28,000 36.43 1,191,284 1.28%
总经理 月5日 易
二、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虞樟星先生、朱志坚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
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