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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6-01-30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开
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1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经核实,我们认为:自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重
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抓紧进行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本次重
组方案、具体细节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工
作内容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同时需与各方进一步协商核心
及具体的细节条款,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
一步商讨,要全面完成重组前的各项工作尚需一些时间。因此,为保障本次重组
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利益造
成损害,我们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