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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6-02-2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苏大维
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苏大维格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6 号《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0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159,25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止到位。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
理制度。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3 年
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提的未使用完毕的发行费用结余 193,369.67 元划入超
募资金专户。公司确定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6,352,619.67 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金额
1、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40,251,243.92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594,491.0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798,444.0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713,565.77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571,874.63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年末余额
     开户单位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存储方式 期限
                                                       (元)
苏州维业达触
                上海银行股份有
控科技有限公                     370001-03002004681   432,555.59    活期          —
                限公司苏州分行
司
江苏维格新材
                宁波银行股份有
料科技有限公                     75010122000538566    139,319.04    活期          —
                限公司苏州分行
司
     合   计                                          571,874.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30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6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使用。
    2012 年 7 月,公司及平安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
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 月,公
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及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业达”)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
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39.29 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入
1,858.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技术改造项目”2015 年度投入资金 124.22 万元,节余
项目资金 595.48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212.4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2、“研发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015 年度投入资金 11.40 万元,节余项目
资金 1,084.37 万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为 66.0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2015 年度投入资金 42.57 万元。

       2015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共计 2,181.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触控导电膜产业化项目” 2015 年度投入超募资金 161.60 万元;

       2、“新建镭射纸生产能力项目” 2015 年度投入超募资金 19.65 万元;

       3、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触控导电膜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苏
大维格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苏大维格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
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陈   建                  赵   宏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