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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17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01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且已完成相关股票的登记、上市工作,公司总股本
由18,600万股变更为22,604.884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600万变更为
22,604.8841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收
购的现金对价和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常州钟楼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
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
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银行借贷,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
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拟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申请 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拟为
维旺科技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维旺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
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
度中,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