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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7-04-15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40759 号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40759 号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大维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苏大维格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苏大维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大维格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常州
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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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苏大维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
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洁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维豪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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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度收购了常州华
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
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金
投资”)、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投资”)、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基金”)、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载率
然”)持有的华日升 100%股份,交易金额 69,418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
日升 60%股份,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日升 40%股份。
    2016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 2016 年第 7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发
行的申请。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6]2597 号)《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
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发行。
    2016 年 11 月 25 日,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华日升反光
材料有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沿海基金、万载率然共同承诺华日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488.94 万
元、5,900.89 万元及 7,351.20 万元,合计不低于 17,741.03 万元。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
沿海基金、万载率然对承诺净利润的实现作出承诺及并以本次交易对价为限承担华日升全部
承诺业绩的补偿。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华日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实
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总额,交易双方应当计算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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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绩承诺情况
    经审计,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4,300.18 万元,完成比例 95.79%。




四、业绩未达标原因
    2016 年度因召开 G20 峰会,要求生产型企业限产,华日升公司部分订单无法按期交货,
从而使 2016 年度业绩未能达到所承诺的金额。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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