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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06-13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
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7.30万元,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7.30万元。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