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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41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相关公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关联董事虞樟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林森先生、虞樟星先生、蒋敬东先生、朱
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关于提名陈林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虞樟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蒋敬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提名朱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关于提名庄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王庆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
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
行公示。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
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拟定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 7 万元/人(税后)。
    2、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内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所在部门的管理制度
领取相应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
路 68 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林森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研
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6 年至 2001 年历任
苏州大学激光研究室副主任,苏州大学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所
长,    2001 年至 2008 年任本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苏州市主委、苏州市
政协副主席,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纳米标准
化委员会委员、国家 863 计划微纳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开发专项首席专家、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
     截止本公告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237,99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22.2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合计持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29%,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虞樟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7 年至 1992 年任义乌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员,1992 年至 2003 年任义乌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科长,2003 年至今在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美
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安靠电源有限
公司董事,浙江美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浙江美浓进出
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浙江赛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杭
州赛镭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虞樟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272,004 股,持股比例 9.41%,
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虞樟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敬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副教授。
1991 年起历任苏州大学办公室秘书,江苏苏达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
苏州大学产业处党支部书记,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
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
州大学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处长,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苏州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蒋敬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敬东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志坚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5 年至 2001 年历任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
2001 年至 2005 年任浙江美浓设计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任本
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总经理,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朱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82,568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1.05%,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0.53%,合计持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9%,与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
志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
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松林先生,194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技术员、上海市激光技
术研究所研究员、所长,1983 年至今任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所长,1995 年至今
任上海理工大学光电学院院长。2002 年至 2007 年期间庄松林先生还担任过大
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庄松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庄松林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施平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历任华泰证券南通营业部总经理、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南
京天启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院院长。目前施
平先生还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施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庆康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本科、研究生,硕士学历,教授。1985 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先后从事化合物
半导体器件、高速 IC 设计、光电集成、纳米电子、纳米制造与器件等领域的研
究工作。2004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微纳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
长,组建了“纳米制造与器件研究室”,任研究室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电
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微纳电子学系教授。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庆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庆康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